加班費怎麼算?
根據美國《公平勞動標準法》(FLSA),非豁免員工每週工作超過 40 小時的部分,必須按正常時薪的 1.5 倍支付加班費。舉例:時薪 $20,一週工作 50 小時,加班費 = 10 小時 × $30($20 × 1.5)= $300,加上正常薪資 $800,週薪總計 $1,100。
加班費計算公式
| 項目 | 公式 |
|---|---|
| 正常薪資 | 正常工時(≤40小時)× 時薪 |
| 加班薪資 | 超出工時 × 時薪 × 1.5 |
| 週薪總計 | 正常薪資 + 加班薪資 |
例如,時薪 $25 的員工一週工作 48 小時:
- 正常:40 × $25 = $1,000
- 加班:8 × $37.50 = $300
- 總計:$1,300
這週的實際時薪為 $1,300 ÷ 48 = $27.08,因為加班溢價拉高了平均值。
1.5 倍 vs 2 倍加班費
大多數人熟悉的是「時間半薪」(1.5×),這是聯邦最低標準。但雙倍薪資 (2×) 在特定場景下也存在:
| 倍率 | 適用場景 |
|---|---|
| 1.5× | 聯邦標準:每週超過 40 小時 |
| 2× | 加州:單日超過 12 小時;部分工會合約;部分公司的假日政策 |
聯邦法律不強制要求雙倍薪資——這是州或雇主層面的福利。加州是最典型的例子:每天工作超 8 小時按 1.5× 算,超 12 小時按 2× 算。
各州特殊規定
聯邦 FLSA 設定了底線,但一些州有額外要求:
- 加州:日加班(8小時後 1.5×,12小時後 2×)+ 週加班(40小時後)
- 阿拉斯加:日加班(8小時後)
- 內華達:日加班(8小時後,時薪低於最低工資 1.5 倍時)
- 科羅拉多:日加班(12小時後)
多數州只按聯邦的週標準計算。如果你所在州有日加班規定,即使一週總共才 40 小時,單日工作過長也會觸發加班。可以用工時表計算機追蹤週總工時,或者用打卡工時計算機配合按日加班的州。
誰有資格拿加班費?
不是所有人都符合條件。FLSA 把員工分為兩類:
非豁免(有資格):
- 時薪制員工
- 年薪低於 $43,888 的受薪員工
豁免(無加班費):
- 年薪高於 $43,888 的行政、管理、專業崗位
- 外勤銷售人員
- 時薪 $27.63+ 的特定資訊專業人員
如果你拿的是固定薪資但低於門檻,很可能屬於非豁免,有權獲得加班費。
常見誤區
誤區 1:跨週平均工時 即使發雙週薪,加班也必須按單週計算。第一週 50 小時、第二週 30 小時,不能平均成 40——你應該拿到第一週 10 小時的加班費。
誤區 2:不算「下班後」工作 回工作郵件、參加必須的會議、班前準備,都算工時。如果這些時間加起來超過 40 小時,就應該算加班。
誤區 3:用補休代替加班費 私營企業一般不能用補休(帶薪休假)代替加班費。政府部門可以,但私企必須支付加班溢價。
加班到底能多賺多少?
| 基本時薪 | 加班時薪 (1.5×) | 5小時加班 | 10小時加班 |
|---|---|---|---|
| $15 | $22.50 | $112.50 | $225.00 |
| $25 | $37.50 | $187.50 | $375.00 |
| $35 | $52.50 | $262.50 | $525.00 |
| $50 | $75.00 | $375.00 | $750.00 |
以 $25 時薪計算,每週多加 5 小時班,一年額外收入 $9,750。這是筆可觀的收入——用薪資計算機看看扣稅後實際到手多少。
要點總結
- 聯邦加班費 = 超 40 小時部分 × 時薪 × 1.5
- 加州等州還有按日計算加班的規定
- 加班必須按週算,不能跨週平均
- 年薪低於 $43,888 的受薪員工通常有資格
- 雙倍薪資是州/雇主層面的規定,非聯邦強制